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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体育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沈畅 审核人:学生处2 时间:2021-09-1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根据《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各二级学院需通过校园网、班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发放《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表除“个人承诺”和“本人签字”外均可打印。

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比对后导出的属于188体育:原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受疫情、汛情影响家庭致困”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确保这部分学生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不得遗漏。(目前国家系统库新学期数据还未更新,二、三年级老生参照春季学期下发数据开展认定工作,待近期国家系统库数据更新后再开展一年级新生困难认定的工作)

3、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按要求时间报于班主任。

4、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六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和学生提交的《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综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因素,采取信息比对、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等方式,经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确定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年级辅导员。

5、年级评议小组负责检查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工作情况,核查班级特殊困难学生情况,指导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纠正工作中的错误问题,检查无误情况下,统计上报至学院认定工作组。

6、学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上报的初步评议结果,确定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及时予以解决。

7、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复核各学院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档次、建档要求及动态调整,复核无误后,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通过各学院转至学生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学校范围内发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示通告,明确公示的时间及方式。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8、在班级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不得将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学校及时回应有关认定过程和结果公示中的异议。

9、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档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

10、学校和各二级学院每学年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时间安排

高职社会扩招学生9月29日预录取确认,9月30日上午下班前各二级学院将一年级新生人数(含今年社会扩招各院预录取确认人数)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当日下午下班前将各院国家助学金指标分解至各院;各院困难认定结果和相关材料应与10月21日前报送纸质和电子档,届时学校困难认定检查督查工作组将深入各院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检查督查工作。

三、上报材料及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上报校学生资助中心的材料包括以下附件:

(1)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花名册;

(4)全国资助系统“高校本专科家庭信息录入表”。

(5)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材料。

2、附件4一定要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并确保本学年所有认定的困难生相关信息准确录入。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规范资助工作程序,严格按照2019年修订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制度落实相关工作。一是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做好认定工作;二是要严格按照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学院资助工作组审核的工作程序抓好评议和审核工作,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性。

2、对名单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现指“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各二级学院要直接将这部分学生纳入困难库且按照最高档国家助学金给予资助,不得遗漏或未给予最高档国家助学金资助;对名单中“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受疫情、汛情影响导致家庭贫困”学生,各院要确保名单内学生全部纳入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且均需享受国家助学金不得遗漏。

3、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评审,着重注意填表规范,如申请表签字和个人承诺内容需工整手写、其余内容可打印等。建档立卡学生直接入困难库,无需提交申请表。

4、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学院规定时间、进度要求,抓好各阶段的工作。新生到校后各院应要求各班尽快完成学生转入、转出,尽早确认各班级最终总人数,如此项工作拖延将影响各院、各班困难认定、国家助学金等资助的评选工作。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列入年度学生工作绩效考核范围。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5、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参照此通知开展工作。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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