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188体育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3]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方式。为做好我院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
1、新接收毕业生和调入到教师队伍中的专任教师,系统承担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一门及以上理论课教学任务满一年(未满一年者,但完成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授课任务的教师可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在学院承担一年以上由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的正式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人员等)。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条件要求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并达到合格要求。
3、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并达到合格要求。
5、参加岗前培训考试并取得由安徽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
三、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个人先在系(部)提出申请,系(部)将申请结果于5月31日报于组织人事处。
2、组织人事处对申请人员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填写个人信息。网上报名截至时间为6月6日。
3、6月7日-6月16日,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成功注册个人信息的申请人,将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组织人事处进行审核。
个人提交的审核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由本人填写,系部鉴定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出具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单;
(7)教务处出具的近3年以来承担一年以上教学任务的任课通知单;
(8)出具二级以上医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9)近期本人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证件照3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底)。
申请人先向系、部提供材料3-7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各系、部负责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后加盖验证公章。复印件交组织人事处审核并存档。
4、6月17日-6月23日,组织人事处对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5、6月24日-6月30日,组织人事处对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6、7月1日-7月2日,以公文形式到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上报通过人员名单及未通过人员名单。
四、几点要求
1、各系部、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明确审核责任人,防止审核时把关不严和弄虚作假。凡审核把关不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请部门负责人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的,逾期不予补报,后果自负。
3、申请人在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进行报名时,请先从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http://www.ahgf.com.cn/db/bszn)页面下载2013年教师资格申请人使用说明。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