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系:
为加强高职高专院校优秀中青年专业带头人培养,加快建设一支适应我省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根据省教育厅《188体育实施安徽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的通知》精神(教人〔2008〕1号),现就做好我院2010年专业带头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院级专业带头人中申报。已入选省部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参照皖教秘人〔2010〕120号《188体育做好2010
年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填写《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二)学院组织人员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
(三)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
(四) 学院将择优推荐5名上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事项
(一)有关申报表格可到安徽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也可到学院组织人事处网下载中心下载。《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表》一式2份、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份及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excel形式),请于2010年9月9日前将纸质与电子版报组织人事处。
(二)《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表》一栏中填写的“双师”资格(素质)、荣誉称号、学校年度考核优秀以及二、三、四、五栏填写的涉及具体业绩的内容,必须提供经学院组织人事处审核盖章后的相应证明复印件。否则,填写的有关内容不予认可。其中:论文,须提供论文期刊封面、目录以及论文内容的复印件;如被收录,则须提供收录证明。教材、论著,须提供其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能够说明本人承担任务的序或前言复印件。主持或参与教研科研教改项目,重点(特色、精品、示范、教改试点)专业、精品课程、实验实训基地等方面建设以及指导专业技能大赛,须提供相关文件及支撑证明材料复印件。横向合作项目,则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附: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
填表部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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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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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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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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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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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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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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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成果(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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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表主要业绩成果栏主要填写申请人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成果,字数限于100字以内,超过要求的视
为填写不合格,须重新填报。
2. 现从事专业,是指申请人现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与所在学校设置的现有专业相对应的某一具体专
业,必须与申请人所在学校设置的现有专业中某一具体专业名称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