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支部:
为扎实推进我院创先争优活动,根据省委、省直工委和六安市工委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就我院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承诺的对象和时间
公开承诺对象为学院党委、各总支、支部和全体党员。全院创先争优公开承诺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
二、公开承诺的主要内容
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开承诺,要落实“推动科学发展、培养有用人才、促进校园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要求以“履职尽责促发展,创先争优上水平”为活动主题,以“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责任请放心”为实践载体。各总支、支部主要围绕“五个好”作出承诺;党员主要围绕“五带头”作出承诺。承诺的内容应包括争创目标、争创事项、争创措施等(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书样表详见附件)。
三、实行承诺的基本要求
1、立足岗位职责,突出可行性。结合部门职能任务和党员的岗位职责,结合学院中心工作和当前主要工作任务,立足本职比贡献、创佳绩,承诺事项要具体实在、简明扼要、切实可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公开承诺标准过高过泛、不切实际,搞形式主义。
2、着眼群众满意,突出实效性。把基层需求、群众意愿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各总支、支部要根据本部门实行,对需集中或重点解决的事项进行承诺;党员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以及承担的职责任务进行承诺。
3、注重区分层次,突出针对性。党员要结合党员设岗定责开展承诺,发挥应有的作用。担任学院和各部门领导职务的党员要带头承诺,其承诺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
四、注意把握四个环节
1、制定长远规划。创先争优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各总支、支部和党员在进行公开承诺时,要特别注意立足本职岗位,着眼长远规划,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逐步推进。
2、确定承诺内容。党组织要通过调查研究、查找问题、征求群众意见等方式,找出需重点解决的问题,并将此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党员在承诺前也要通过领导帮、同志提、自己找等方式,确定自己需要做的事项和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上自愿列出承诺的内容。
3、严格审核承诺。上一级党组织对下一级党组织的承诺事项要审核把关,党支部要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并审核把关。学院各总支、支部承诺书由学院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收集汇总后报院党委审核。审核指导的重点要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先进性要求,是否体现以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为中心,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4、公开公示承诺。承诺事项确定后,各总支、支部要通过会议、文件、宣传栏、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党员主要在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内部的党员和群众中公布。
附件:1、创先争优活动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2、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公开承诺书
201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