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处室:
为充分调动学院广大教师志愿参与科普服务的积极性,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开展,提升学院在本地区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根据《188体育组建六安市科普志愿者队伍的通知》(六科协[2013]1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普志愿者的条件、权利、义务和工作任务
(一)条件
1、立志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转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积极投身于各种科普活动;
2、具有一定科学素养、科技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身体健康;
3、不以取得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科普工作提供义务性的服务;
4、服从安排,遵纪守法。
(二)权利
1、参加科普志愿服务;
2、接收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3、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须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7、可申请取消志愿者身份。
(三)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每名志愿者每年至少选择一个科普志愿服务项目,参加一定时间段科普志愿活动;
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4、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形象;
5、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6、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营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任务
1、社区科普主要任务是:围绕城镇居民科学素质的提升,针对文明生活、卫生保健、科学消费、科技知识学习、科普文化及反对愚昧迷信等方面的需求,深入社区、楼栋、科普益民服务站开展科普报告、心理咨询、辅导、讲解、演示等科技传播、科普服务活动;
2、农村科普主要任务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科学素质的提升,开展面向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的科技培训,推广适合当地特点、增产增收效果明显的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以及健康、文明、卫生、节能环保等科普知识宣传;通过活动使志愿者与当地农民、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惠农服务站建立起相对固定的联系;
3、青少年科普主要任务是: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的提升,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和科技传播等服务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外科普活动内容,提高青少年参与科技活动的兴趣,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城镇劳动人口中开展的各种科普活动。
二、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科普志愿者服务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开展各类活动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开展活动有关经费由市科协和热心科普的单位和个人资助。
(二)各系(部)、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的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发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职工要积极带头参加,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积极参加。
(三)凡自愿参加六安市科普志愿者队伍、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
(四)请各系(部)、各处室将参加志愿者队伍人员填写的《六安市科普志愿者登记表》和《六安市科普志愿者汇总表》(连同电子档),与7月15日前报送组织人事处。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