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组织、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不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下发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要求各高等院校不断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要求广大高校教师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高等学校教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标准,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推动高校师德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教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请各组织、各部门于近期认真组织学习并加以贯彻落实,切实将此项学习与本部门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推动我院师德师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特此通知
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