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教秘人〔2009〕2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人〔2010〕1号)文件精神。在个人申报、系部推荐、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复核的基础上,经院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推荐。拟同意推荐下列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黄道业同志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朱修传、付贤政、任启宏、张桂侠、张荣生、余波、袁旗、周晓梅八位同志申报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许艳丹、沙有闯、袁明磊、马业保、宋杨、甘霖、熊良平、张爽华、何标、明明十位同志申报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李芬同志申报实验室专业技术职务;李珈同志申报助理实验师。
上述21位同志的申报材料在院组织人事处公示,公示时间7月20日-7月26日。如对上述21位同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有异议,请到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3384499。
邮箱:ahgfjj@126.com
组织人事处
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