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188体育做好201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1〕8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资格评审所依据的标准条件
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和评审按照《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2号)文件执行。
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和评审,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文件执行。
二、任职资格评审所需要的主要材料
申报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其中,第3~10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高等学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
2、《高教(实验)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5份;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4、各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
5、《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6、述职报告及其评价意见的复印件;
7、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及验证报告;
9、申报讲师者需提供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实习管理、实训室(专业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材料复印件;
10、申报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青年教师材料复印件;
11、申报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者提供代表作鉴定材料(教授提供3篇,副教授提供2篇代表作复印件各3份,单独装袋,写明姓名、学校、学科和申报职务,由教育厅组织专家统一鉴定)。
三、职评工作安排
1、组织人事处组织召开系部主任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布置我院2011年度职评工作。完成时间:2011年6月15日。
2、个人申报。各系(部)召开教师大会,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教秘人(2011)81号、教人(2009)2号和教人〔2010〕1号文件精神,布置本部门职评工作,并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完成时间:6月16日-6月23日。
3、系部审核公示。
(1)申报人准备材料。申报人按本文第二条要求将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申报人所在系(部)。
(2)系(部)审核公示。申报人所在系(部)负责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所有原始材料,并将所有材料在系(部)公示3天。
(3)系(部)推荐。申报人所在系(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申报者条件、公示情况等综合因素,以书面形式形成推荐意见报院组织人事处。对原始材料不真实、公示有异议且经调查问题属实的,不得向学院推荐。完成时间:6月24日—7月3日。
4、职能部门审查。
各系(部)统一将经本部门审核同意推荐的申报人材料报送院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照申报条件和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提交院专家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推荐。
教务处(科研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考核总成绩、教科研成果、项目、论文等进行审查(对教学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或学生测评低于20分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得推荐上报)。学生处负责对申报者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情况进行审核。组织人事处负责对申报者的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审核。完成时间:7月4日—7月11日。
5、院专家评审推荐委员会评审推荐。学院召开评审推荐会,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通过评议(对通过破格和专题报告形式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申报者需在评审推荐会上进行陈述和答辩),投票决定是否推荐申报者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获得的赞成票达到或超过到会专家2/3的,方可推荐上报。完成时间:7月12日。
6、学院公示。组织人事处根据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月13日—7月19日。
7、学院审定。召开院长办公会议,会议根据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推荐结果、公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上报省教育厅。完成时间:7月20日。
8、上报材料:组织人事处根据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上报职评材料。完成时间:7月25日。
四、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关系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关系教师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关系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牵涉面广、影响面大、关注度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系部务必加强领导,周密计划,精心组织,有序实施,把工作做细做到位。
2、深入宣传教育。各系部和相关单位要将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文件规定,通过召开系部教师会议的形式向广大教师广而告之,真正使他们能够了解、掌握职务评聘的政策精神,理解、落实相关要求;同时,要教育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参评理念,将功夫用在教学科研等平时工作上;要理解职称评审是综合水平评审,达到资格条件并不代表就一定能够通过;要正确对待评审结果,“胜不骄,败不馁”。
3、严格坚持标准。各系部在教学考核、科研评价、学术评鉴等方面,严格按照教人〔2009〕2号和皖教人〔2010〕1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坚持统一标准,依据客观事实,尊重专家意见,做到一视同仁,确保条件面前人人平等。
4、切实规范程序。各系部要严格按照皖教人〔2010〕 12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推荐工作。要严格坚持公示制度,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核实,确保上报的材料和人选不存在争议。
5、严禁弄虚作假。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并广泛宣传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严肃性,加强对申报人的教育和管理,要求申报人签订诚信承诺书。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信。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6、规范材料报送。除《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外,其他所有申报材料,只收复印件。复印材料需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印章。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
五、几点说明。
1、申报材料的所有表格按教育厅的要求格式自行到安徽省教育人事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按要求装订。
2、一、二类论文检索由院教务处(科研处)统一组织到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目前我省仅有两家,即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和安徽省科技情报所)检索并由检索单位出具检索(查收查引)证明,所需费用由申报者个人承担。其他类别的论文由教务处直接检索并出具证明。
3、188体育专职辅导员职称问题。根据《教育部188体育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按照《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的要求,我们比照教师系列评聘标准将专职辅导员单独设组,单独评审。
4、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对照评审条件和标准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一并评审推荐。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