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院组人[2012]180号),现将“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资格和条件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或兼课人员均可申请认定。
1、具有本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2、近五年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三)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4、近五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双师素质、骨干教师、专业技能培训等并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
5、近五年参加教师技能大赛或专业技能比赛,获得院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6、近五年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7、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三)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效果良好。
二、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本人填写《“双师素质”教师认定表》(附件一),连同符合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一并报申请人所在系部。
时间:2012.12.05-2012.12.06
2、系部推荐。系部依据“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初评,并向组织人事处推荐(提交初评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
时间:2012.12.07-2012.12.13
3、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对系部推荐人选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时间:2012.12.14-2012.12.15
4、公示。将拟认定的双师素质教师名单在院内公示。
时间:2012.12.16-2012.12.18
5、学院审批。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并颁发证书。
时间:2012年12月下旬
三、几点说明
1、各系、各部门务必要充分认识到“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和领导;
2、申报材料务必要真实、规范、完整,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材料;
3、“双师素质”教师待遇按院组人[2012]180号文件执行。
附件一: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双师素质”认定审批表
2012年12月3日
单击下载: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双师素质”认定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