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加强对优秀拔尖人才的培养,加快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指南》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布置如下:
一、资助类型
高职院校省级专业带头人培养资助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
二、申报条件、资助范围和申报限额
(一)高职院校省级专业带头人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条件、资助范围和申报限额
1、申报条件:
(1)省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
(2)近5年在教学改革、教研科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资助范围:
(1)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以及主编高职高专特色教材;
(3)到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开展访学、讲学或到行业、企业进行社会实践;
(4)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需进一步开展延伸研究;
(5)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需要经费资助。
以上资助范围,申请人可申请其中1-3项进行资助,省教育厅平均资助每人30万元左右。申请资助经费总额必须与省教育厅资助经费大致吻合,申请过多或过少,将不予资助。
3、申报限额:
按本校实际拥有数的25%推荐申报资助人选,我院可申报2人。
(二)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请条件、申请资助范围和申报限额
1、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教学改革、教研科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3)在高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申请资助范围:
(1)参加或承办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以及主编高职高专特色教材;
(3)到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开展访学、讲学或到行业、企业进行社会实践;
(4)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以及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应用研究方面开展创新性研究;
(5)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需要经费资助。
以上资助范围,申请人可申请其中1-3项进行资助,省教育厅平均资助每人15万元左右。申请资助经费总额必须与省教育厅资助经费大致吻合,申请过多或过少,将不予资助。
3、申报限额: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实行限额申报,各校不得超限额申报。高职院校、独立学院和成人高校限报5人以内。
三、申报要求
申报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按申报类型分别填写《高校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培养资助申请表》、《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ahjyrs.ahedu.gov.cn/show.asp?id=10403)并提供以下支撑材料:
(1)申请人个人资质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材料);
(2)申请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教研项目任务书或批文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情况复印件;
(3)3—5篇重要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初审
6月27日17:30之前各系部按照要求统一将所有申报材料初审后将电子档报组织人事处黄波处,逾期不再受理;
2、学术委员会推荐
6月29日召开学术委员会等额推荐(按推荐票从高到低排序);
3、申报材料修改
6月30日——7月1日申报人根据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意见修改和完善相关的申报材料,并将申请表及申报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八份报组织人事处黄波处(修改后的电子档一并报送),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时间截止到7月1日下午17:30。
4、院长办公会审定
7月2日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
5、申报材料上报
7月4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五、几点要求
1、各系部要及时召开会议,组织相关教师认真学习《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指南》,并要求相关教师严格按照本文件要求积极申报;
2、各系部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信。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学院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因工作在暑期开展,各系部应告知相关教师一般不得外出离开本市,以便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完善。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