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
根据《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办法》(院办(2008)178号文件)、《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及培养办法》(院办(2008)179号文件)、《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及培养办法》(院办(2008)180号文件)精神,现将院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2010年度考核和2011年度院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
1、考核对象:2009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以上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2010年学院新聘任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2、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总结。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对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工作目标责任书》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撰写自评报告、填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及电子文档各1份)、提供自评相关佐证材料,于4月25日前报本人所在系部;系部汇总初审后,在《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签署考核意见,连同佐证材料于4月29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2)组织审核。由院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教学督导办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提交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对。
(3)考核小组考评。组织被考核者进行述职,根据本人述职和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在查看相关佐证材料的基础上,由考核小组成员按照量化标准进行打分,得出考核结果。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组长:余嗣元,副组长:丁守宝,秘书:张宗江,成员为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被考核人采取回避制。
(4)院长办公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3、考核时间和地点:考核时间5月7日,地点: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4、几点说明
(1)省级专业带头人的培养与考核可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自愿参加学院年度考核,若不参加考核,则不享受绩效津贴。
(2)成果及业绩考核期限为2010年4月至2011年4月。
二、选拔工作
1、选拔对象:符合院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任职基本条件的在职在岗教师。
2、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凡符合院办(2008)179号、院办(2008)18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教师由本人填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申报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于4月25日前报本人所在系部。
(2)系党政联席会议推荐。系部在组织全系教师听取申报者业绩和专业建设方案陈述并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选结果和相关材料于4月29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3)申报资格和成果材料的审核。由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教学督导办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及成果材料进行审核。
(4)院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程序包括审阅材料、被推荐人陈述和答辩、评议和投票表决。经投票获出席会议人员2/3以上票数通过者确定为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拟聘人选。申报人采取回避制。
(5)公示。拟聘人选情况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
(6)学院审批。院长办会议审定后下文并颁发聘书。
3、评审时间和地点:时间5月8日,地点: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三、几点要求和说明
1、各系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考核和选拔工作,及时通知所属部门人员认真准备、按时参加考核,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2、各系部要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评鉴,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要认真审核(被考核人员和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及成果材料的复印件上要加盖部门公章)。
3、被考核人员的述职时间和申报人的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述职报告和陈述报告(PPT文档)于2011年5月6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被考核人述职顺序
一、专业带头人述职顺序(12人)
丁守宝、王志宏、刘圣春、任启宏、朱修传、李中永、陈祥敏、张显国、凌文曙、黄存东、黄道业、付贤政。
二、中青年骨干教师述职顺序(15人)
王胜、李翔、陈功立、张晟、张桂侠、吴国强、余波、袁旗、郭利、黄祥、蒋红云、雷惊鹏、梁艳、李存鹏、刘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