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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体育做好2018年学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20 点击数: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188体育开展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8〕1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188体育开展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教督函〔2018〕11号)文件要求,现将做好188体育: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组织

学校成立评估工作领导组,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具体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评估工作领导组

组 长:丁守宝

成 员:李麟书、冯伦久、袁旗、李存鹏、黄存东、付贤政、王志宏、朱修传、李大武、张伟业、束传俊、黄祥、李翔、黄道业、张显国、杨力、李中永、王胜

领导组下设评估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水平大学建设办公室,主任由朱修传兼任,具体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数据填报、审核及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

(二)评估工作专项工作组

1、数据表信息采集专项工作组

组 长:李存鹏

成 员:黄存东、付贤政、张伟业、束传俊、李翔、黄道业、张显国、李大武、李中永、黄祥、杨力、王胜、韩玉龙

工作职责:负责《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的数据填报及审核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采集项1.1-1.8由党政办负责采集;

(2)《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采集项1.9-1.32由财务处负责采集;

(3)《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采集项1.33-1.39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采集;

(4)《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采集项1.40-1.42由国资办负责采集;

(5)《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采集项1.43-1.46由实训中心负责采集;

(6)《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采集项2.1-2.6由组织人事处负责采集;

(7)《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采集项2.7-2.20由招生办负责采集;

(8)《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采集项2.21-2.22由实训中心负责采集;

(9)《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由各二级学院负责采集。

2、调查问卷填报专项工作组

组 长:袁旗

成 员:付贤政、张红军

工作职责:调查问卷分别为《校长问卷》1份、《教师问卷》(即专业主任问卷)5份、《学生问卷》50份,共计56份调查问卷,具体分工如下:

(1)《校长问卷》由李麟书负责填报;

(2)《教师问卷》由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软件技术、工程造价5个专业的专业带头人负责填报;

(3)《学生问卷》由团委负责组织2016级学生代表50人(学生代表覆盖所有专业)集中填报。

3、自评报告撰写专项工作组

组 长:李麟书

副组长:丁守宝

成 员:李存鹏、付贤政、王志宏、梁继会、束传俊、李大武、张伟业、李中永、王胜、朱修传

工作职责:负责自评报告的撰写、发布工作。重点围绕学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对20 个评估指标进行分析,就学校办学、专业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情况等开展自评,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计划和发展方向,形成学院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自评报告,并在校园门户网站公布。20 个评估指标分析报告分工如下:

(1)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指标由财务处负责;

(2)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指标由国资办负责;

(3)生均教学及辅助、行政办公用房面积指标由国资办负责;

(4)信息化教学条件指标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

(5)生均校内实践教学工位数指标由实训中心负责;

(6)生师比指标由组织人事处负责;

(7)“双师型”教师比例指标由组织人事处负责;

(8)课程开设结构指标由教务处负责;

(9)年生均校外实训基地实习时间指标由教务处负责;

(10)企业订单学生所占比例指标由军民融合发展中心(校企合作办)负责;

(11)年支付企业兼职教师课酬指标由教务处负责;

(12)企业提供的校内实践教学设备值指标由实训中心负责;

(13)专业点学生分布指标由教务处负责;

(14)专业与当地产业匹配度指标由教务处负责;

(15)招生计划完成质量指标由招生办负责;

(16)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指标由实训中心负责;

(17)直接就业率指标由就业办负责;

(18)毕业生就业去向指标由就业办负责;

(19)政府购买服务到款额指标由账务处负责;

(20)技术服务到款额指标由科研处负责。

二、工作要求

1、《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情况表》、《高等职业院校师生情况表》、《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情况表》(见附件1)纸质版经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15日下午下班前报至高建办韩玉龙处,调查问卷填报专项工作组须在6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6月23日(周三)下午评估工作领导组集中进行数据审核并提交。

2、各评估指标分析报告责任部门须在8月10日前将分析报告报至高建办朱修传处(电子版发送至35311149@acdt.edu.cn),自评报告撰写工作组应于8月20日前完成学院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经评估工作领导组审定后进行公布。

3、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工作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请各责任部门根据分工,认真研读相关文件要求,特别是《数据采集项说明-高职院校》(见附件2)和《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评估工作手册》(见附件3),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可靠、按时提交。

                                                     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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