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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及培养办法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7日

为加快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步伐,落实学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建设一支为人师表、治学严谨、视野开阔,具有创新意识、协作精神和较强组织能力,掌握国内外专业发展趋势的高素质的专业带头人队伍,提升学校专业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对专业带头人采取专项资助的方式实行重点培养,使其尽快成长为全省乃至全国高职院校在本专业领域有影响的职教专家,进而带动188体育:教师队伍整体实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二、培养期限

   省级专业带头人的培养期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执行;校级专业带头人的培养期为三年。

三、选拔标准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对口,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教学成绩突出。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独立讲授过二门以上专业课程(含专业基础课),能够因材施教,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均在良好以上。

4、取得安徽省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证书(初级以上)。

5、参与专业建设,在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且在近五年内,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教学、科研与实践业绩类别划分以皖教人[2016]2号文为准):

1)参与(排名前三)三类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四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2)参与(排名前三)二类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或主持三类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3)获三类(排名前三)以上科研奖励或三类以上成果推广或三类(排名前三)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以上;

4)获三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或四类以上指导竞赛成果1项以上;

5)参与招生宣传工作,获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三等奖以上称号;

6)实施了课程项目化教学改革;

7)主持过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

8)开展了“订单班”、“现代学徒制试点”等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9)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科研或教研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6、省级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指导学生参加国家职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或本人参加校级以上教学大赛一等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7、为促进青年骨干教师成长,对个别师资力量薄弱的专业可以实行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由本专业发展潜力较大的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职称的中青年教师担任。

8、省级专业带头人在校级专业带头人中择优推荐。

四、选拔范围

符合选拔标准的学校在职专兼职教师。

五、选拔办法

1、选拔名额:每个专业不超过2名专业带头人(其中1名为企业专家),在校生400人以上专业可放宽至3名。

2、选拔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平竞争、宁缺勿滥。

3、选拔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专业带头人空缺岗位。

2)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的教师由本人填写《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按规定时间交各二级学院办公室。

3)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个别师资力量薄弱的专业可推荐专业负责人),并经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人事处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4)资格审核。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实验实训中心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及成果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人选建议名单。

5)校学术委员会评审。评审程序包括审阅材料、被推荐人陈述和答辩、评议和投票表决。经投票获出席人员2/3以上赞成票者确定为专业带头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校内公示一周。

6)学校聘用。拟聘人选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聘书。

六、岗位职责

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要协助校院开展与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有关的工作。具体职责是:

负责拟定专业发展方案,确定专业发展目标,协助院领导落实专业建设规划。协助专业教研室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训条件建设工作。

负责拟定或完善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协助教研室主任组织本专业的专业课程标准制定及项目化课程改革工作。

负责拟定本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开展实训项目开发;协同教研室主任完成本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负责本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的业务成长,有计划地构建学术梯队。

负责本专业的专业宣传,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进订单班、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

负责落实专业自评,撰写专业自评报告、专业层面诊断与改进报告等相关工作。

负责推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赛教融合”,协助组织本专业学生的职业资格考证和职业技能大赛工作。

积极参与本专业的招生与就业工作,负责制定本专业学生顶岗实习方案并协同所在单位组织实施。

   七、培养和管理

1、待遇

1)学校每年资助专业带头人8000元,用于开展专业与课程建设研究、外出进修培训、参加学术活动等与专业建设有关的活动,资助经费实行单独建帐,专款专用。

2)专业带头人享受岗位津贴(由基础津贴和绩效津贴两部分构成):基础津贴每人每年2000元(年初发放);绩效津贴根据考核结果(优秀2000元、称职1000元、基本称职500元)年终发放。

3)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4)在推荐国家、省级专家及相关学术团体会员、学习培训、学术交流、教科研立项、出国访问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5)专业负责人享受专业带头人的待遇。

2、管理

1)学校与专业带头人签订《专业带头人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按责任书要求进行管理。

2)学校对专业带头人实行“学校管理为辅、二级学院管理为主”的校、院二级管理模式。

3)学校对专业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考核在基本称职以上的,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聘,并取消后续的相应待遇。对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且有一次为优秀的专业带头人,聘期结束后,经本人申请,学校可直接聘用,并按前述标准资助建设经费和专岗津贴。

4)档案管理。二级学院、组织人事处对专业带头人分别建立业务档案和人事档案。

5)聘期内,若发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或在学术科研工作中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或发生I级教学事故者,将直接取消其专业带头人资格。

八、本办法自2018年4月起执行,原《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及培养办法》(院组人〔2012〕158号)自行废止。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