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6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与生活状况,努力为学生服务,现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
学院中层以上干部。
二、联系方式
每位干部联系一个学生班级,配合班主任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工作内容
1、每学年随堂听课过不少于2次,了解学生上课情况及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听取班级学生反馈意见;
2、深入学生宿舍,开展走访活动,每学年不少于2次;
3、结合学生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集体)谈心交流活动,帮助学生排忧解难,每学年不少于2次;
4、参与班级主题班(团)会活动,宣讲学院的规章制度,部署重点工作,每学年不少于2次;
5、与班主任协商开展其他活动。
四、实施步骤
1、建立联系。每学年开始,由学生处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干部分配到各系,由各系确定具体的联系班级;
2、制订计划。各位干部与班主任协商制定具体的执行计划,报所在系备案;
3、计划实施。各联系人按计划完成相关联系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4、工作检查。计划落实情况由各系负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组织人事处备案,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工作要求
1、各联系人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制订计划,抓好贯彻执行,以“三育人”为工作目标,真心关爱学生,真诚服务学生,切实改进工作。
2、各系和相关处室要按照本办法,周密安排,及时检查,确保本项工作不走过场,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