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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普通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问答

作者:徐婷婷 审核人: 时间:2019-02-19 点击数:

一、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答:人社部文件规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可按照下列情形办理:

(1)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2)未就业、已就业未办理托管、出国等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直接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一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3)考取研究生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直接转入到被录取的高校或科研院所。

(4)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档案可存放创业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5)毕业生档案由毕业院校统一邮寄或派送,不得交由个人携带。

 

二、哪些单位和机构可以管理高校毕业生的档案?

答:中组部等五部委《188体育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明确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校毕业生档案托管是否收费?

答: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

 

四、档案存放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以免费享受哪些服务?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有7大项:

1、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2、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3、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4、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5、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6、为相关党委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7、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五、离校后如何查找本人档案?

答:毕业离校后,可在户籍所在地(县、区)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查询。若查询不到,可向毕业院校学生处查询派往地。

 

六、如何办理档案报到、转入、转出、出具相关证明等业务

1、网上办理

档案转入、转出、出具相关证明、报到等业务皆可通过网上办理,请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http://www.ahggzp.gov.cn)选择安徽省流动人员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对应机构办理。

2、实地办理

《就业报到证》开具到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六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可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现场办理;《就业报到证》开具到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请与对应服务机构联系办理报到有关手续;《就业报到证》开至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高校毕业生:如需将档案转回六安市所在县(区),请到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办理档案转移等相关手续,咨询电话:0551-62998292。

档案转入、转出,符合我中心档案接收条件的,携带身份证到市人社局一楼窗口开具商调函后持商调函到原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档案在我中心保管,请携带有关部门出具的商调函及身份证到我局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高校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如何转接?

高校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的基层党委,也可由档案存放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并做好服务。若档案不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其党组织关系不得在该机构空挂。

 

八、毕业生存档期间是否需要办理转正定级、调整档案工资、出具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188体育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188体育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188体育流动人员档案工资调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216号)等文件规定,“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管理期间均不需要再调整、核定档案工资,流动人员工作调动,人事档案转移时需开具人才流动介绍信的,不再开具工资介绍信。”

    九、相关省市公共就业及人才服务机构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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