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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体育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报送材料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雷雨 审核人:雷雨 时间:2009-11-05 点击数:

 

各系:
为切实做好2009-201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规范对有关评审材料的报送和管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188体育认真做好2009-2010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报送材料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1、各系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审核,确保国家奖助学金的各项政策等落到实处,各系在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继续密切关注汶川地震受灾学生、今年云南地震和南方洪涝灾区受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将来自这些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2、各系在组织评审时,要认真组织班主任学习国家、省及学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吃透政策,注意区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对象、条件要求、评审程序等方面的不同点和共同点。
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院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分配,具体各系名额及金额如下,各系实行等额评审;国家助学金名额和金额也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配到各系,各系可根据学院下达的额度,按照三档(一档1000元、二档2000元、三档3000元),将指标分配到各班级,年级内可结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做适当平衡。

系别
国家奖学金(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人)
国家助学金(万元)
备注
机械工程系
2
46
75
 
机电工程系
1
   37
60.4
 
管理工程系
1
   23
35.9
 
信息工程系
1
20
36.9
 

 
4、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次性发给获学生,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并对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颁布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国家助学金由各系按月造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由财务处负责按月注入学生银行卡。
5、各系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认真组织做好国家奖助学金有关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
1、评审及材料报送时间
各系务必与11月6日前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并于11月6日上午10点之前报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材料
1)本系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2)本系《2009-201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表》(附后)。
3)本系所有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的申请审批表(附后)。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本系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
2)本系《2009-201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后)。
3)本系所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的申请评审表(附后)。
(3)国家助学金
1)本系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档次划分、资助标准、受助人数等。
2)本系《2009-201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附后)。
3、报送要求
请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地址:ahgfxsc@126.com
 

联系方式:电话:3383768 邮箱:ahgfxsc@acd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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