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体育

图片
学生处

188体育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中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沈畅 审核人:学生处1 时间:2022-03-1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资助中心相关文件要求,188体育: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中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评审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中职阶段各班级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议工作组会议,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评议是否需要动态调整。

2、没有调整部分填写《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助学金申请表》等上报材料。

3、需要动态调整部分按附件中的规范流程进行工作。

4、具体申请条件、资助标准、上报材料、上报时间见附表说明。

附表:《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中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工作说明》

 

                                  2022年3月17日

附件:

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中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工作说明

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上报材料及要求

1、学院上报校学生资助中心的材料包括以下附件:

(1)《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2);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花名册(附件3);

(4)全国资助系统“中职学生家庭经济信息录入表”(附件4);

(5)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材料。

2、附件1一定要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并确保本学期所有认定的中职困难生相关信息准确录入。

(二)、时间安排:2022年4月13日前

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一)、申请条件

(1)具有188体育:中职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连片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镇)(全国连片特困地区的12个县:阜南、临泉、颍上、利辛、霍邱、寿县、金寨、潜山、太湖、宿松、望江、岳西。);

(2)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计算按各年级在校生减去连片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镇)的15%确定)。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188体育: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000元、2000元、3000元。确定为原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后学生无需申请,直接纳入最高档3000元标准,各年级和各班级做好建档立卡学生相关材料登记备份。中职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六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全部纳入国家资助资金的范围。

(三)时间安排及上报材料

1.时间安排:2022年4月13日前。

2.上报材料:

(1)《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填写应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班级审核意见完整、签章清晰。(因申请表有所改动,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与中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合并为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助学金申请表,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国家助学金时只需填写一张表即可。)

(2)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助学金名单有调整的需提供新增学生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3)《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中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5)。

(4)班级及年级的受助学生名单公示(学生身份证号等不在公示范围)、会议记录及评审报告。

(5)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表(附件6)

(6)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各院公章。

三、中职免学费评审工作

(一)申请条件

(1)具有188体育:中职正式学籍的在校三年制一、二、三年级学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

(2)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按各年级城市在校生的10%确定)。

时间安排及上报材料

1、时间安排:2022年4月13日前。

2、上报材料

(1)免学费名单有调整的需提供新增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见附件7),申请表填写应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班级审核意见完整、签章清晰。没有调整的无需填写免学费申请表。

(2)免学费名单有调整的需要提供新增学生学生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注:户口本上户籍类型难以界定的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明确户籍类型后根据所属类型提交相关材料。

(3)《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8)(如有调整的免学费学生,则需要把调整的免学费学生信息填在表里并备注清楚,如没有调整,只需把原有免学费名单填在表里)。

(4)名单有调整的需要提供免学费学生名单公示(学生身份证号等不在公示范围)、会议记录、评审报告。

(5)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各学院公章。

三、有关要求

1、学院要充分认识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规范资助工作程序,严格按照2019年修订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制度落实相关工作。一是各中职年级要严格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做好认定工作;二是要严格按照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年级评议小组审核的工作程序抓好评议和审核工作,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性。

2、学院要做好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讲解工作,要深入班级,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板报等形式介绍国家、学校的各项奖助政策,力求每个学生了解资助政策及相关的办理程序。

3、学院认真组织学生填写《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附件7)(有调整的学生填写)。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要履行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工作,认真签署认定意见(签名有效),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记录,受助学生名单要在年级内公示5个工作日。

4、为明确学生管理档案归档标准,规范档案建档流程,认真做好学生管理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各类上报材料请照“188体育印发《学生管理档案建设标准》的通知〔2019〕17号”文件要求执行。

5、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学生的学籍必须通过省教育厅审核,学籍审核情况请及时与学生处学籍管理科联系。

6、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度要求,抓好各阶段的工作。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列入年度学生工作绩效考核范围。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电话:3383768 邮箱:ahgfxsc@acdt.edu.cn 

版权所有: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梅山中路56号 邮编:237011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