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
安徽省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从基层一线锻造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具有重大意义。根据中组部《188体育做好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0]71号)和我省《188体育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组通字[2010]54号),现就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全省共选聘大学生村官1730名。以市为单位分配选聘指标(附后)。各市所辖县(市、区)选聘指标由市根据实际进行分配(详见笔试后的各市通知)。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2009、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重点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其中,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农村基层项目期满人员,以及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可报名参加选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心健康。
三、大学生村官任职和政策待遇
大学生村官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一般不安排在本人家庭所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