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届结业学生:
依据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就2014、2015届结业学生重修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考试时间
4月16-17日
二、申请方法
1、课程学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本人在3月31日前提出重修申请(电子版),发送至信箱:smileqlr@163.com(邮件名:班级+学号+姓名,邮件内容包含:1)班级、2)学号、3)姓名、4)课程名称、5)修读学期)。另:《毕业综合实践》未通过的学生将所有资料邮寄给原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根据所交材料评出成绩后,报教务处认定学分。
2、素质拓展学分不足的学生将所获得的证书于4月15日前邮寄给所在系团支部认定学分后报教务处存档。
3、学费未交清的学生于4月15日将所欠学费交财务处后,将缴费发票交教务处备案完成学年注册。
三、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于5月16日-5月20日到学院教务处领取毕业证书。
四、逾期不申请重修考试的学生
1、2014届结业的学生将不再办理申请毕业手续,全部按结业处理,核发结业证书。
2、2015届结业的学生下次申请毕业证换发时间为2017年3月。
学生重修、重考工作涉及到学生能否毕业,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和安全与稳定,各系要高度重视,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安排专人负责,通知到相关学生本人,切实做好本次重修、重考工作。
附表1:2014届结业学生结业原因统计表
附表2:2014届结业学生不及格课程统计表
附表3:2015届结业学生结业原因统计表
附表4:2015届结业学生不及格课程统计表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