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依据学院2010年评建工作方案,结合评建工作进程,为确保评建工作成效,现将暑假评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各项“规划”的完善工作
1、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责任部门:党政办);
2、学院“十一五”专业建设规划(责任部门:教务处);
3、学院“十一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
4、学院“十一五”课程建设规划(责任部门:教务处);
5、学院“十一五”实验实训室(含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规划(责任部门:实训中心);
6、各系“十一五”重点专业建设规划(责任部门:各专业系);
7、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责任部门:党政办)。
(二)“制度”汇编工作
1、教学管理制度汇编(责任部门:教务处);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编(责任部门:教务处);
3、课程教学大纲汇编(责任部门:教务处);
4、教科研成果汇编(责任部门:教务处);
5、学生管理制度汇编(责任部门:学生处);
6、其它管理制度汇编(责任部门:党政办);
7、学院教职工花名册(含校外兼课、兼职教师)(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
8、在校生花名册(责任部门:教务处)。
(三)“评估报告”撰写工作
1、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分项自评报告(责任部门:评建秘书组);
2、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自评报告(责任部门:评建办);
3、院长汇报报告(责任部门:党政办);
4、参加评估的申请报告(责任部门:评建办)。
(四)评建专项工作
1、“数据采集平台”的填报和完善工作(责任部门:督导办、教务处);
2、“专业剖析”的进一步深化(责任部门:各专业系);
3、“制度跟踪”和“深度访谈”的准备(责任部门:各部门);
4、部门档案的建设与完善(责任部门:各部门);
5、校外兼课教师和兼职教师的聘任(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各专业系);
6、各专业“双证书”获证率及佐证材料(责任部门:实训中心、各专业系)
7、“双师”素质教师认定(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教务处)。
(五)评建宣传工作
1、组织评建知识专题学习活动(责任部门:评宣办);
2、“评宣”手册的编制(责任部门:评宣办);
3、“评建专题片”的制作(责任部门:评宣办);
4、“评建网站”建设工作(责任部门:评宣办)。
(六)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工作
1、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制(修)订并上墙(责任部门:实训中心、各专业系);
2、实验实训室教学档案建设(包括实验实训指导书(任务书)、实验实训报告、实验实训记录、设备维修记录、耗材采购和使用记录等)(责任部门:实训中心、各专业系);
3、实验实训教材建设(包括实验实训教材整理、编写等)(责任部门:实训中心、各专业系);
4、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包括协议的签订、挂牌等)(责任部门:实训中心);
5、实验实训室(基地)环境整治(名称规范、挂牌、环境整治等)(责任部门:实训中心、各专业系)。
(七)教师个人工作任务
1、近两学年教学基本资料的完善(教师授课手册、课程授课计划、教案(含多媒体课件)、实验实训指导书、试卷整理等)(责任部门:各系部);
2、教师基本信息的完善(责任部门:各系部);
3、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责任部门:各系部);
4、个人成果整理上报(2003年6月以来)(责任部门:各系部)。
二、几点要求
1、各部门要及时召开暑假评建工作专题会,理清工作思路,细化任务,明确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本部门暑假评建工作有序推进。
2、各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注重工作效率,确保在七月底完成部门评建工作任务。
3、各系部要根据本单位评建工作进展情况,细化教师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教研室主任和全体教师在评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4、各部门于7月30日前将部门暑假评建工作自查报告报学院评建办。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