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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体育做好2011年我院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1-05-23  来源:党政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旄袤   点击:   审核人:杨旄袤

各系、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征兵办公室、省教育厅《188体育做好2011年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1年我院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院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预征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部署学院的预征工作。

组 长:李麟书

副组长:朱德明

成 员:陈兆同、孙良平、杜先扬、梁继会、束传俊、韩纪平、刘 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陈兆同任办公室主任,刘峰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柳春、雷雨、杨振亚。

二、预征对象范围

1、我院2011年应届男性毕业生;

2、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2012届男性毕业生。

三、预征工作实施步骤

1、组织准备阶段(5月19日前):学院成立预征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部署学院的预征工作。

2、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至26日):学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省预征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部署预征工作任务;各系要结合预征工作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积极配合兵役机构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青年学生热爱国防、献身国防、涌跃报名登记的舆论氛围。

3、报名和初检初审阶段(5月19日至7月12日):

(1)2011届毕业学生,于7月12日前,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实名注册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和http//zbbm.chsi.cn),在线填写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申请表》),并交学院保卫处和学生处进行预审,预审合格后,报名学生到金安区人武部进行初检初审。

(2)符合条件的2012届毕业生,于6月15日前到学院保卫处报名登记,经初检初审合格后填写《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

(3)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预征对象是否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经确认,在《预征登记表》和《补偿代偿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后,连同《预征登记表》一起交预征对象本人保存。

4、10月31日前,各系组织毕业班班主任通过多种形式提醒预征对象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部门报名应征,并提交《预征登记表》及《补偿代偿申请表》。

5、因特殊原因没有参加预征登记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征须回校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优惠政策

1、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2、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5、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6、退役后可以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预征工作的组织领导。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从源头改善军队兵员结构,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工作,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是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途径,是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开辟的一条重要渠道。各系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预征任务顺利完成。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广大毕业生应征入伍积极性。保卫处要利用校园网、广播、宣传橱窗等,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兵役法规宣传教育,明确应征入伍服兵役既是每个适龄青年的义务,也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之路。各系要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组织毕业班班主任利用电话、短信、QQ群等形式把学生和家长关心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入伍后优先选拔使用、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等鼓励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各项优惠政策宣传到每一个学生,充分调动广大毕业生应征入伍积极性,对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

附件:学生网上报名流程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大小

2011预征2011052307305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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