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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建筑)工程系学生会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6日 09:26 作者:丁辉 审核人:丁辉 点击:[]

 管理(建筑)工程系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系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我系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现对学生会全体成员在学生会工作期间为我系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的反映和鉴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管理(建筑)工程系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三条 

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考核

第四条                                                                                          

考核时间: 每月末考核一次,并及时公布;每学期学期末总评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汇总,上交系团总支。对考核成绩较低的学生干部,主席团应对其进行及时督促、教育和帮助。

 

第二章  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为了全面反映干部工作情况,表扬先进,调动学生干部工作 积极性,确保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考勤实行百分制,基础为“75分”,考勤成绩从“出席情况,工作表现,个人表现”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条 学生会部长例会、各部例会及其他应参加会议,无故缺席扣3分;请假扣2分,但确因学生会其他重要事务须处理的扣1分;部长、副部长无故推迟本部门例会扣2分(因学生会其他重要事务须处理的扣1分);迟到、早退扣1分。因未到(包括请假、代替)造成一定后果,视情节加扣13分。
第三条 所有学生会干部都应遵守办公室值班制度,做好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工作。无故缺勤一次扣3;迟到、早退各扣1;请假扣2分,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弄虚作假,视所造成的后果扣25分。(值班时只要离开办公室就注明早退,否则视其缺勤)
第四条 对出席学生会内部额外的劳动、活动,视其情节加13分。
第五条 学生会各部部长应努力搞好各部门的工作,并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事务。对学生会工作兢兢业业,有较强组织能力和创新精神,加310分;对学生会工作懒散,工作中有损学生会及干部形象者扣25分。
第六条 学生会干部违反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批评、革职,直至将其退出学生会的处分。
第七条 干部考评由主席负责,副主席监督,办公室主任主持考评工作。对于需修改的考评分,须由主席签字认可。
第八条 考评奖惩每月一次,每学期汇总一次,考勤成绩以60分及格,凡低于60分者,将予以退出学生会的惩处;高于60分者,可比较其分数高低进行本期先进个人等评定。
第九条 出现以下情况将令其退出学生会:
1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弄虚作假、欺骗领导;
2
、一学期内无故缺席两次会议的同学;
3
、违反学校校规校纪,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处分以上的;
4
、在工作当中,经过考察被确立为不能胜任现任工作;
5
、学习态度不端正,出现挂科现象;
6
、一学年受到学生会内部两次严重警告处分(注:两次警告等同一次严重警告);
7
、受系级处分者,视情节轻重,做出内部警告,就地免职,直至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
第十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属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管理(建筑)工程系学生会使用。

         第三章 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
   
第一章  为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管理(建筑)工程系学生会各部门的考核适用本制度,其他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由学生会纪检部负责实施。
第三条:部门考核应当有利于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部门考核应当有利于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
第五条:部门考核应当有利于培养各部门人员的创新意识和责任感。
 
第二章  程序
第一条:部门考核依下列规定实施:
1
、纪检部为每个部门分配相应执行委员,并就考核时间、范围及内容发布考核通知;
2
、考核应召开考核会议,并就相关事项进行讨论;
3
、部门考核由纪检部联合主席团进行。
第二条:部门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学期末考核,其中定期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评选出各部门中的优秀部门,并将结果予以公布。
第三条:部门考核包括活动测评和基础测评两部分。
第四条:活动测评依下列规定实施:
1
、由主席团对各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2
、活动测评分为月测评和学期测评;
3
、活动测评在考核中所占的权重为40%
第五条:基础测评依下列规定实施:
1
、基础测评以日常考察为基础进行测算;
2
、纪检部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核算各部门的基础分;
3
、基础测评在考核中所占权重为60%
4
、除因本人申诉,各项基础分作为考核工作秘密,不得泄露。
第六条:考核完毕后,应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第七条:管理(建筑)工程系学生会所有学生干部均有权监督考核活动的进行。
第三章  执行
第一条:活动测评具体内容:
1
、每个部门在每学期初上交本学期详细工作计划,每个月由主席团和纪检部对各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2
、每月主席团就各部门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分值为0分至30分,没有特殊情况而未完成扣10分,即分数值在0分至20分。另外10分为突破分,若部门在工作计划之外举办其他活动,小型活动加4分,大型活动加10分。
3
、活动测评总分40分,基础分30分,突破分10分;
4
纪检部根据执行委员反馈和部员表现对部门进行打分。
5
、每学期末,主席团依据上述原则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打分。
第二条:基础测评具体内容
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相关部门停止学生会的一切活动:
(1)
有反人民、反社会主义言行的;破坏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泄露国家秘密等言行的;
(2)
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或政策的;
(3)
违反法律法规、破坏社会秩序、违背社会公德正义的;
(4)
对各种政治理论学习、集体活动敷衍塞责,缺乏民主的政治生活作风,独断专行的。
2
、需要提交的各种档案,未提交的或拖延提交的,扣除部门4分(此项以纪检部记录为准)。
3
、各部应当每月召开例会至少3次,少一次扣4分,少两次扣10分。
4
、部门例会中,以部门为单位,每月无故缺席一次或请假三次扣8分。
5
、每日值班中,缺席部门扣3分,无辜迟到早退且情节严重者扣2分,请假三次扣5分。
6
、不配合其他部门的正常工作或故意制造障碍的扣10分。
7
、部门学生干部辞职,扣2/人。
8
、活动前相关部门告知纪检部应到人数,缺勤一人扣1分。
9
、每学期各部门依据值日表进行值日,根据值日情况扣除010分。
10
、基础测评总分60分,其中50分为基础分,10分为突破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在考核项目内增加突破分2/次,上限为10分:
(1)
一月内打扫办公室卫生,各种活动、例会全勤的;
(2)
在当月三次例会基础上又召开例会的;
(3)
向管理(建筑)工程系学生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4)
协助其他部门进行活动的;
(5)
学期末部门成员没有挂科的。
第三条:每学期末根据本学期每月考核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得出学期考核排名。
第四条:考核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本月考核成绩,并依情况进行处理:
1
、弄虚作假,欺骗考核人员的;
2
、伪造考核材料,骗取考核分数的;
3
、打击报复,压制考核人员的;
4
、违反考核程序,或者隐瞒严重错误的;
5
、由制度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管理(建筑)工程系学生会;
第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四章  部长考核制度

为了综合考核学生会各部长的工作能力、态度和业绩,为晋升、培训提供依据,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考核原则
第一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
第二条:坚持多元主体考核原则,对每一个部长都要实行上级、同级、直接下属和自我考核。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一条:学生会人事考核制度主要对部长的德、能、勤、技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第二条:德包括:民主性、品德修养。绩包括:办事效率、工作质量等。能包括:业务知识水平、分析决策能力、创新能力、自我学习能力、指导能力等。勤包括:协作性、责任心、进取性、纪律性、出勤等。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一条:月度与季度的考核工作,在下一考核期间开始的第一个星期之内完成。由纪检部统一发放考核表,完成考核。
第二条:年终考核工作在12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与次年一月的第一个星期之内完成。由纪检部统一发放考核表,完成考核。
 
第四章  考核表
第一条:考核工作使用学生会统一印制的考核表。
第二条:考核表原则上由纪检部发放,由部长自己独立完成填写,并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
第三条:考核表的计分办法:由纪检部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围绕四个维度进行相应考核填写,按不同权重进行计算,从而确定考核等级。
第四条:每次部长考核时,由上级、同级、本人、下级按照30%30%10%30%的比例进行360度打分。
 
第五章  考核结果
第一条:考核结果与评优、激励制度挂钩。
第二条:被考核者如果对考核结果不满,可以在考核结束一周内向纪检部提出申诉,逾期不提出异议者视为同意。
 
第六章  考核责任
第一条:考核时所有被考核人员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及不及格四个等级,按照20%50%20%10%的比例分布。
第二条:在每次考核中,对得分最低及被评为不及格的部长,实行“末位淘汰制度”,给予转位、待位、下位的处分。
 
第七章  考核者的培训
第一条:考核工作是纪检部各项工作的基础,考核结果与部长的调整、奖惩、晋升、培训等工作息息相关,因此必须对考核者进行培训,从而使他们能够正确掌握考核的理论、方法、工具,并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考核。
第二条:考核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人事制度的讲解,考核基本知识的介绍,考核中应注意避免的问题等。
第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管理(建筑)工程系学生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章  委员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增强学生会内部成员的组织纪律,提高全体成员的自身素质和工作积极性,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委员考核实行“百分制”,以“部门之星”和“优秀委员”为奖励称号。
第三条:考核工作由主席团,纪检部负责。
第四条:考核时间为每月月底,每学期期末进行总评。
第五条:考核结果进行公开,接受广大学生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第二章  考评基本要求
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遵纪守法 ,遵守校规、校纪。
第三条:为人诚实,正直,言行一致。
第四条:生活作风严谨、艰苦朴素、不计较个人的得失,言谈举止得体。
 
第三章  考核内容与标准
第一条:例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3分,早退、迟到者每次扣2分,请假者一次扣0.5分。
第二条:工作不服从安排或工作不认真者,每次扣5分。
第三条: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例会、打扫等集体活动者,视为自动退出。
第四条:打扫办公室无故缺席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分,请假者每次扣0.5分。
第五条:学生会所举办的活动中应到而未到者扣5分;迟到早退超过半个小时者扣2分;临时请假者扣3分;事先请假同时找人顶替者不扣分。活动中只签到不工作者每次扣3分;工作时被他人反映态度恶劣并经核实后减5分;在工作过程中扰乱秩序,有损学生会形象者,扣15分。情节严重者学生会主席团有权将其从学生会除名。
第六条:委员应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安排的任务应按时完成,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及时提出。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一次扣5分,完成不合格者酌情扣分(分值不超过5)
第七条:本部门任务,出现一次工作失误在基础分上减2,出现一次重大工作失误在基础分上减6分。非本部门任务,出现一次工作失误在基础分上减1,出现一次重大工作失误在基础分上减2分。
第八条:对学生会的整体及其部门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被采纳者,酌情加2-5分。
第九条:参加学社会部门工作计划内的其他活动,每参加一次加3,满分30分。
第十条:参加上级布置的临时工作,每次加1.6分。
第十一条:考勤全满者加10分。
第十二条:加分项:
1
、学习成绩优秀,获国家奖学金者加8分,获校级奖学金加4分;
2
、政治面貌:党员或预备党员加5分,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干部加4分,优秀团员加2分;
3
、对学生会成员违纪或不良行为进行举报,揭发,经核查属实后,举报者加5分。
第十三条:扣分项:
1
、酗酒打架、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取消其本学期评优的资格,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出宿管会;
2
、一学期主干课程不及格超过两科(不包括两科)的减3分。
 
第四章  考评结果
第一条:每月根据部员的总分评选出各部门的“部门之星”。每学期末根据加权平均,前十名获得“优秀委员”称号,并授予荣誉证书。
第二条:每学期末根据加权平均,后五名给予批评。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纪检部将各部门评比的结果进行汇总,报主席团进行统计、整理,得出测评结果。
第二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管理(建筑)工程系学生会。

第六章  学生会值班制度

第一条 :学生会值勤实行部门负责制,值勤情况直接参加部门考核。
第二条:学生会值勤每天安排一个部门至少两人。     
第三条:值勤人员不得以致、早退、缺席,有事必须向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违者按考评制度扣分。
第四条:在工作、公众场合,注意学生会干部仪表形象、行为,违者将严格按学生会的有关制度处理。
第五条:值勤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吵闹、嘻骂,对工作需认真负责。
第六条:认真整理、打扫办公室,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门窗、电灯、风扇、空调、计算机等设备。
第七条:杜绝“软”、“懒”、“散”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尽力去解决其问题,并作好记录。
第八条:做好教学楼、宿舍的巡视工作,及时解决发生的事情及突发事件,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作好记录。
第九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履行以下职责:衣着整齐,佩带工作证。

第十条 :认真作好工作记录,工作记录主要内容如下:
1
、值班人员姓名和时间;
2
、值班时间内办公室的情况;
第十一条:办公室的钥匙除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配制,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作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及时的把相关信息传递给各个部门,不在办公室内私人会客。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将严格按此制度负责对值勤者进行执行,同时作为年终评奖优先依据。
第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管理(建筑)工程系学生会。

 第七章  财务申请与公示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明晰财务操作程序,实现学生会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促进学生会财务状况的健康和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原则:财务公开、财务独立、科学预算,合理高效。
 
第二章  财务的管理和使用
第一条:设立秘书处长为财务负责人,负责管理、收付资金,负责本会活动的经费预、决算。设立统一的帐册,记录学生会的财务使用情况。
第二条:各部门在每学期开展活动前两周内必须对本次活动做出详细的经费预算,制定书面经费预算报表上报主席团,经主席团审查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相关活动。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时,主席团对本学期活动经费进行预算,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各部门的财务上交学上会统一管理,根据各部门的情况,由主席团决定发放给需要的部门作为活动资金。
第五条:学生会秘书处有对所报销财务的合理性进行审查的职能,不合理的开支不予报销,合理的转入财务报销程序。
第六条:188体育财务报销的有关程序:
1
、填写财务申请表,需写明申请部门、经费用途、时间及申请人;
2
、财务申请表上需贴附报销凭证;
3
、提交主席团并由主席签字;
4
、上交团总支签字盖章;
5
、财务申请表生效,秘书处长交付经费或凭发票报销。
第七条:一切资金往来都必须有原始凭证,秘书处负责核对、整理及保管事宜。
 
第三章  财务的监督和公开
第一条:秘书处长每月末以财务报表的形式公布当月经费收支,以供全体学生参考和监督。
第二条:设立统一的财务账本,随时保持公开,供全体成员监督。
第三条:我系全体学生有权对收支情况提出疑问,秘书处长必须做出正面解释和回答。
第四条:秘书处长须妥善保管学生会的日常收支帐目,学期末向主席团递交一份学期财务总结报告,以备日后核查。
 
第四章  违规处理
第一条:活动经费属于学生会公有财产,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二条:一经发现有谎报、虚报帐目者,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录
第一条:本规定解释权归管理(建筑)工程系学生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会全体人员,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八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的系统性和科学性管理,为今后的学生会工作提供必须的依据,学生会加强工作档案的管理,实现个人资料和工作资料管理合理化、制度化。
第一条: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对学生会的文件、会议记录、简报及各部门重大活动方案形成的材料分类归档管理。
第二条:各部门的工作档案由专人专柜保管,所有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另一份由秘书处存档。
第三条:学生会档案分类为:各级文件、会议记录、活动文件、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学生会工作报告、等类。
第四条:“学生会成员登记表”和“学生会干部申请书”必须存档。
第五条: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初上交一份详细的工作计划,每次活动结束和每学期末交一份工作总结,由秘书处存档。
第六条:学生会干部每学期末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介绍任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经验,并存入档案。
第七条:干部的奖惩情况需做记录。
第八条: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秘书处需妥善处理,不得遗失。
第九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随意移动档案,确须暂时搬移的,须由主席批准。

第十条:保留所有活动的横幅,以备日后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管理(建筑)工程系学生会所有。

     第九章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 :管理(建筑)工程系学生会纪检部需密切关注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生会主席。
第二条:学生会主席根据实际情况,权衡事件的紧急程度,及时上报院团总支,召集学生会各部门,任命专门小组,对事件做进一步的调查了解。
第三条:调查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事件的调查了解,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报告,报告要求符合事实,详细准确。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团紧急召开特别会议,传达学院的指示精神及具体指导,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安排督促学生会相关成员,依据制定的解决方案开展最为有效的工作。
第六条:为谨慎起见,学生会成员应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及是非观念,在主席团未出台正式的解决方案前,学生会内部的所有部门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敏感问题发布不负责任的言论,做出不合时宜的行为。
第七条:凡违反本预案规定的学生会成员,报请学生会主席团给与相应处分。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依据解决方案开展工作的同时,坚持在同学中宣传校党委及学院的相关指示精神,配合学院的工作部署。

第十章   部门主要职责

学生会下设学习部、纪检部、男生部、女生部、文艺部、宣传部、外联部、学分部、生活部、体育部、秘书部、青年实践部。

    学习部:收集同学们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地予以协调解决;了解反馈广大同学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在师生之间搭起一座桥梁,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负责班级晚自习的查勤工作及学生会干部成绩报送并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活动。

    生活部:以学生宿舍的管理作为日常工作,从学生宿舍卫生、宿舍内务、宿舍纪律、宿舍文化这四个方面着手,制定严格的宿舍管理标准。围绕同学们的日常生活,开展多种多样的特色活动,为学习、生活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纪检部:协助主席团制定学生会的各种规章管理制定并监督执行,在工作中配合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督促。在活动中做好配合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加强系学生会各部门的沟通与交流,总结经验,旨在更好更全面的服务同学。

    男(女)生部:主要负责宿舍晚间查寝工作,从宿舍的到寝情况、安全情况、文明情况这三方面着手,制定严格的宿舍管理标准。同时通过举办各种活动来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男(女)生部除了对宿舍进行管理之外,还积极参与、协助完成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

    宣传部:主要负责与本系活动的宣传工作,一般举办的活动进行口头宣传,海报宣传、通知宣传三类。其次,负责本系各个橱窗的更新制作并积极开展一系列的活动,配合其他部门日常工作和活动。

    文艺部:以“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广大同学业余文化生活”,为宗旨。积极、活泼、有效的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的职能部门。文艺部是一个可以充分展示才华和魅力的大舞台。通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装点着学院的各个舞台,将欢声笑语、莺歌燕语、注入现代的大学生生活。

    体育部:负责我系所有的体育活动,尤其是校运会、趣味运动会、“新生杯”篮球赛球类比赛的准备参与,满足不同类型的同学体育锻炼要求,以激发同学们对体育锻炼的兴趣并协调其他部门进行活动的开展。

    办公室:首先协助各部门工作,做好其他部门的准备工作和活动的开展。负责学生会的例会记录工作,另外还负责系学生会各部门资料的整理、存档、材料的打印等。配合其他部门的查勤、查寝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公布。

    青年实践部:负责我系“创新、创业、创优”主题活动的前期工作展开和我系网络信息平台的构建与维护;系学生会的外联、活动赞助等工作;系青年志愿者小分队组建及管理,配合其他部门展开活动。

    学分认证部:负责我系各类活动的学分认证工作,参与活动全程,保证学分都是真实性、有效性;学期末对本学年所有同学的学分进行统一汇总、核对。

    外联部:主要在于拉取赞助,解决学生会工作上、活动上的经费问题。外联部的工作是长期性、持久性的。外联部和其他各部一样,是隶属学生会的相互协调的部门。在平时就密切注意一些同学们专业相关的厂商,发掘潜在的赞助商,发挥外联部的优势。洞察潜在赞助商的合作意向,及时收集信息。开展在同学中的调查,了解同学们的利益所在和共同需要,并以两者的结合点为出发点与同学及赞助商进行双向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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