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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职责范围
2007-09-30 08:00 余嗣俊  财务处

财务处职责范围
财务处是在院长的领导下,在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下,统一管理学院财会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对资金使用进行核算和监督,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
二、根据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情况,做好学院年度经费预决算工作;统筹安排用款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合理使用资金;并根据经费预算,核定部门学期用款计划,并实行监督。
三、负责经费使用管理。按时编报各项财务报表,定期向院领导汇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及财务分析报告。
四、加强学院预算外资金和专项资金的管理。
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经济政策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对院内相关部门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学院各项基金。
七、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记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日清月结,帐目清楚。
八、加强会计工作规范化。培养和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实现会计工作电算化。
九、定期组织对全院资产进行清点,做好学院固定资产记帐、增减、调拨、报废等帐务处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各类器材,帐卡管理,配合做好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工作。
十、负责职工工资等资金的核算和发放工作;配合学生处管理学生的助学贷款等工作。
十一、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和现金出纳业务;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建立债权、债务清理制度;配合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做好本部门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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