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院办[2010]36号),为做好2019/2020学年学生费用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确定
(一)学费
三年制高职学费按上级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财务处报学校审核,按审核后费用标准收取。
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前三年中专学费由学生工作处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学费收取方案,报学校审核后,财务处执行。
(二)住宿费
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级学生所住学生公寓的位置、在校住宿的时间确定住宿费收费标准。
(三)代收代支费用
1、教材费
教务处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测算2019/2020学年教材费预收取标准。
2、大学生医疗保险费
学生工作处根据上级部门大学生医保费用收取的标准,确定大学生医疗保险费。
3、体检费
总务处根据学生体检项目,确定新、老生体检费的收取标准。
4、2019级新生生活用品费、军训服装费、实训服装费
学生工作处根据省教育厅招标的2019级学生生活用品价格,确定新生的生活用品品种、单价、总价,按零差价原则,统计汇总新生生活用品费收取标准。同时,结合学校军训工作要求,根据学校物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按零差价原则,确定军训服装费收取标准。
实训中心结合实训管理及二级学院要求,明确实训服装使用的专业,根据学校物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按零差价原则,确定实训服费收取标准。
二、几点要求
1、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必须按国家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执行,确保收费行为合法。
2、校企共建专业由企业收取的服装及其它费用由军民融合中心负责报送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经学校审批后,报财务处备案。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按时报送,财务处统计汇总报学校审定后,集中公示。
4、各单位、部门需报送收费标准的电子和纸质版(盖公章),电子和纸质版均报送给财务处汪芹同志。报送时间: 2019年5月10日下班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