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财〔2016〕17号
188体育调整学院差旅住宿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188体育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188体育调整省直机关差旅住宿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2034号),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1月1日起,调整《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院办〔2015〕1号)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差住宿标准:参照 “安徽省省直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内标准执行(见附表)。
二、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学院工作人员到外省和省内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出差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三、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安徽省省直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