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财〔2016〕9号
188体育做好2016级新生收费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处室:
根据学院2016级新生录取工作的安排,近期招生办要下发学生录取通知书,为做好录取新生费用收取等相关工作,根据《学院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项费用收取标准的确定
(一)教材费预收取标准
教务处要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测算2016级新生教材使用,根据多退少补的原则,确定教材费预收取标准(一学年),报财务处。
(二)、生活用品费收取标准
后勤服务中心,尽快组织生活用品招标工作,按零差价原则统计汇总生活用品费收取标准,报财务处。
(三)、军训服费收取标准
学生处请结合军训工作要求,提出采购需求,并尽快组织招标,按零差价原则,确定军训服费用收取标准,报财务处。
(四)、实训服费收取标准
实训中心结合实训管理要求,提出采购需求,并尽快组织招标,按零差价原则,确定军训服费用收取标准,报财务处。
(五)、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用收取标准
学生处结合大学生医保政策,请民政部门出具大学生医保费用收取项目及标准的文件,报财务处。
(六)、体检费收取标准
总务处结合学生体检项目,确定学生体检费的收取标准,报财务处。
二、几点要求
1、所有收费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收费有依据;
2、所有报送的收费标准,须报电子和纸质(盖部门公章);
3、报送时间:根据招生办要求,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报送,财务将统计汇总后报学院审定,将审定的各项收费明细报招生办。
特此通知
2016年5月9日